欧亚经济会继续对涉华镀锌钢板实施反倾销措施:钢板

据贸易救济信息网,6月10日,欧亚经济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40/AD26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会第50号决议,决定将2019年12月3日第209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性再延长五年,继续对原产于和镀锌钢板(俄文:оцинкованный прокат)实施反倾销措施,其中,涉案产品税率为12.69%~17.00%,为23.90%,措施有效期至2030年6月9日(含)钢板

2018年6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会对原产于和的镀锌钢板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钢板。2019年12月6日,欧亚经济会发布公告,依据欧亚经济会2019年12月3日第209号决议,决定对镀锌钢板征收12.69%~17.00%反倾销税,对涉案产品征收23.90%反倾销税;与此同时,欧亚经济会与五家企业达成了价格承诺,暂不对其征收反倾销税,这五家企业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Shandong Esdawn Met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Xinjiang Bayi Iron Steel Co.,Ltd.)、东阿县亿科板业有限公司(DongE Yike Panel Co., Ltd.)、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Gansu Jiu Steel Group Hongxing Iron And Steel Co., Ltd.)。措施自2020年1月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月4日。2024年9月2日,欧亚经济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1月22日,欧亚经济会将和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1日。2025年4月18日,欧亚经济会发布该案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和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造成的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将2019年12月3日第209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再延长五年。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210490001、7210490009、7210610000、7212300000、7212506100和7225920000。

本站内容来自用户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删除。联系邮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链接:http://www.tqwygt.com/post/155.html

友情链接: